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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學院

法學院

College of Law

壹、學院沿革

  本校創設之初即設有法學部,民國六十九年本校改制為大學後,原法學部隨之改名為法學院。

  改制後首任院長為查良鑑教授,任期六年,至民國七十五年七月由鄭玉波教授繼任;七十九年八月由施建生教授接任;八十一年八月起由呂秋文教授代理一年;八十二年朱堅章教授接掌一年;八十三年八月改由楊建華教授接任;八十七年由江炳倫教授接任;九十一年由姚思遠教授接任;九十八年由梁宇賢教授接任;一百年由何曜琛教授接任;一百零六年由許惠峰教授接任;一百零九年由王志誠教授接任。

  九十一年八月,因本校組織配合社會趨勢有所調整,法學院的定位也從過去的綜合社會科學院改為法律學院,原屬本院的政治系、經濟學系、勞工關係學系所、社會福利學系、行政管理學系、中山學術研究所、中國大陸研究所及美國研究所等單位移隸於新成立的社會科學院。

貳、系所介紹

法學院

法律系

參、學院位置與分機

系所位置: 大賢館3樓

分機號碼:27005
聯絡信箱:crl@dep.pccu.edu.tw
系所網址:http://crl.pccu.edu.tw