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律學系 法學組
Department of Law
壹、系所簡介
法律學系先於⺠國 53 年設立法律學研究所,隨後 55 年成立法律學系。成立之初原未分組,66 年分 為法學組和財經法律組,前者以⺠刑事法學為核⼼,後者則以經濟法和商事法為重點。92 年起,大學部三、四年級及碩士班課程均移至城區部大新館授課。自 93 學年度起,法學組增為 3 班,財經法 律組增為 2 班。自109學年度起,法學組為2班,財經法律組為2班,新增企業金融法制組1班,目前每年級均為5班 。
碩士班以基礎理論及比較法學為重⼼;博士班以培養高端法學研究人才為主要發展目標,並以⺠事 法、刑事法、公法勞動法暨社會法、財經法、國際法等領域為研究主軸,將理論與實務結合,大體 上區分為「國際暨兩岸經貿協議法制」、「國際暨兩岸財經法律」及「國際暨兩岸爭端解決法制」 三大群組。
學士班每年招收 285 個名額,碩士班每年招收 70 名,博士班每年招收博士生 5 名。本系通過109年財團法人高等教育評鑑中心基金會評等認可。近五年來,本系所畢業學生除平均每年有 20 人以上考取律師、司法官外,其他則主要擔任公職人員考試或企業、金融、律師事務所等單位之法務、行政人員。
貳、教學資源
本系師資陣容堅強,專任教師共計33名,特約講座教授 2 名、大陸客座教授 1 學年 2 名,其他兼任師資陣容主要為執業律師、法官及檢察官等實務界專家約 70 餘名,亦有數位曾任職於政府部門,參與相關法律政策決策之兼任教師。因此,上課內容除基礎理論之講授外,亦可提供實務發展現況及 法律政策形成過程之經驗。
本系設置五個研究中⼼,包括⺠事法、刑事法、公法勞動法暨社會法、財經法、國際法研究中⼼。 關於課程之規劃,亦以五個研究中⼼之專業領域為核⼼。
本系並有法律系學會、華岡法律服務中⼼及國際法學社,以法律系學生為其基本成員,不定期協助本系舉辦各類學術或非學術講座或活動,亦不定期辦理社區法治教育及服務,結合理論與實務,為本校師生及社區提供專業法律服務,寓學習於服務,培育法律扶助之精神。
為提升本系學生之專業能力及實務經驗,主要採取下列 5 項機制:
1.安排暑期實習,主要與行政執行署、橋頭地院、司改會、法扶基金會、新光行銷股份有限公司、 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及律師事務所等,簽約合作實習,累積法律專業實務經驗。
2.提供免費學習輔導,強化國考及就業能力。
3.舉辦法律系大會考、聯合學力測驗,因應國家考試新制,模擬國家考試方式,增加學生應考經 驗,並測試學習成效。
4.設置強學基礎班、進階班,由具律師資格之研究生以讀書會啟發同學讀書方法,加強基本法律學 科重要法律概念之理解與釐清,提早適應國考之挑戰。
5.舉行實務講座,邀請實務界人士,分享最新實務見解及考試方向。 本系為協助清寒學子,並設置有獎助學金。
參、教育目標
本系發展方向在於培養全方位法律專業人才,大學部分為法學組、財經法律組及企業金融法制組。 除共同必修科目外,各組之教學重點及主軸分別為:
1.法學組:基礎法學及比較法學。
2.財經法律組:財經法律及智財權法規。
3.企業金融法制組:金融法制及企業法遵。
本系教育目標為下列幾項:
1.培育司法專業人才。
2.培育法制公務人才。
3.培育企業法律人才。
4.培育國際法律事務人才。
5.養成法律專業倫理。
肆、畢業出路
(⼀)法律人之就業:
1. 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三等考試:法官、檢察官、行政執行官、 司法事務官、檢察事務官、公設辯護人、法院公證人、法院書記官。
2.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 考試四等考試:法院書記官、法警、執達員、執行員。
3.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:律師、⺠ 間公證人、地政士、不動產經紀人。
4.公務人員高等、普通考試:法制人員、法律廉政人員、財經 廉政人員。
5.法官助理、消費者保護官。
6.其他各類公職人員。
7.各公司行號、機構之法務人員。
(二)法律人之展望:現今社會對法律專業人才之需求甚殷,對法律系所畢業生而言,各領域均可 有相當之發展機會。事實上,此等機會不僅限於國內社會,舉凡國際及兩岸相關法政規範及實務, 都需要法律人的積極參與。因此,法律系畢業生若能就其法律能力之培養戮力周延,在可預見之未 來,無論是就業或深造,均可有相對優勢之發展空間。
伍、知名校友
(⼀)⼯商界
周俊吉(信義企業集團創辦人)
陳允懋(瑞銀集團 USB 臺灣區董事總經理)
陳建成(新光行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⻑)
陳漢國(臺灣銀行企劃部法律事務中⼼主任兼治理主管)
李虹明(國泰建設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)
黃劍輝(築禾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負責人)
吳紹興(前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⻑)
(二)政界
洪秀柱(前國⺠黨主席)
焦仁和(前僑委會委員⻑/海基會副董事⻑兼秘書⻑)
李復甸(前監察委員、前立法委員)
李伸⼀(前監察委員)
陳健⺠(前監察委員)
紀國棟(前立法委員)
高振群(前國安局副祕書⻑)
林宜男(前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委員)
嚴祥鸞(前臺北市政府勞⼯局⻑)
洪玉欽(前立法委員)
尤 清(前立法委員)
彭⼼儀(前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委員)
吳威志(現任臺中市政府勞⼯局局⻑)
陳月瑞(現任中央選舉委員會委員)
王厚誠(現任勞動部綜合規劃司司⻑)
(三)學術界
楊奕華(前東吳大學法學院院⻑)
張東亮(東海大學法律系創系主任)
林宜男(淡江大學人力資源處人資⻑)
林江峰(前淡江大學商管 EMBA 在職專班執行⻑)
楊偉文(前開南大學法律系系主任)
陳俊仁(前國立成功大學法律系系主任)
許政賢(前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副院⻑)
(四)公益團體
蘇錦霞(前中華⺠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董事⻑)
姚思遠(財團法人董⽒基金會執行⻑)
林信和(信義公益基金會董事⻑)
(五)司法官
蔡清祥(法務部部⻑)
陳明堂(法務部政務次⻑)
呂文忠(法務部調查局局⻑)
林錦村(法務部檢察司司⻑)
姜仁脩(懲戒法院院⻑)
李海龍(法務部司法官學院主任秘書)
周煙平(臺灣新⽵地方法院院⻑)
陳盈錦(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副署⻑)
李菀芬(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⻑)
沈應南(最高行政法院法官)
張浴美(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庭⻑)
邢泰釗(臺灣高等檢察署檢察⻑)
蔡日昇(臺灣高等檢察署檢察官)
蔡瑞宗(最高檢察署檢察官)
周志榮(最高檢察署檢察官)
楊秀美(最高檢察署檢察官)
張宏謀(臺中高分檢主任檢察官)
施慶堂(花蓮高分檢檢察官)
楊仁壽(前大法官、前最高法院院⻑)
林國賢(前大法官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委員⻑)
蔡清遊(前大法官)
劉介⺠(前最高法院法官)
劉福來(前最高法院法官)
韓金秀(前最高法院法官)
花滿堂(前最高法院法官兼刑事庭發言人)
鄭小康(前最高行政法院法官兼發言人)
黃水通(前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委員)
楊隆順(前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委員)
陳晴教(前臺灣高等法院行政庭⻑)
王玉成(前臺南高分院院⻑)
陳守煌(前高檢署檢察⻑)
林朝松(前花蓮高分檢檢察⻑)
陳榮宗(前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官)
曾瑞慶(前法務部行政執行署高雄分署⻑)
陸、系所位置與分機
系所位置:大賢館3樓
分機號碼:27205、27305
聯絡信箱:crlldl@dep.pccu.edu.tw
系所網址:http://law.pccu.edu.tw